首頁 > 法律專欄 > 我們回不去了,關於侵害配偶權|家事事件

我們回不去了,關於侵害配偶權|家事事件

  • 我們回不去了,關於侵害配偶權|家事事件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安真和瑞凡結婚多年,某日安真的表妹薇恩因北上求職,而借住在安真家,薇恩與瑞凡在朝夕相處下,背著安真偷偷交往,直到安真有次回家時發現樓上傳來奇怪聲響,上樓查看時將薇恩與瑞凡捉姦在床。安真飽受打擊,而詢問律師她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認識配偶權】

    所謂「配偶權」 ,指的是配偶間因婚姻而成立以互負誠實義務為內容之權利,也就是說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應該要共同維護家庭圓滿,如果一方有與第三人交往的情形,或者第三人明知對方有配偶還進一步與其交往,並做出踰矩行為,這些情形都屬於對配偶權的侵害。因此,薇恩明知瑞凡是姐夫,還與瑞凡交往並有超越一般男女往來的互動,顯然是侵害安真的配偶權。
     

    【請求精神慰撫金】

    配偶權被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民法第184條 、第195條 規定,向配偶及第三者行使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相當金額的精神慰撫金。另外,要注意者是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必須在發現配偶權遭侵害後的2年內提起此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依照前述案例,安真可以瑞凡與薇恩外遇的行為主張配偶權被侵害,並同時對他們二人請求相當金額的精神上慰撫金。
     

    【侵害配偶權如何舉證?】

    在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中,原告必須提出配偶與第三者有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普通朋友關係範圍,也就是「超友誼關係」,才得證明自己配偶權被侵害的事實。舉例來說,原告可以搜集配偶與第三者同時進入汽車旅館的照片、雙方曖昧或鹹濕的對話紀錄、互取親密的稱呼或親密舉止⋯⋯等相關證據。
     

    【精神慰撫金可以請求多少元?】

    在實務上通常法官會就雙方背景、侵害程度、被害人痛苦程度等因素進行考量,金額大約會落在10~60萬元不等,但仍須需針對事實進行個案判斷。
    自刑法通姦罪除罪化後,遇到侵害配偶權情形時原告只能依民法相關規定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律師提醒,當另一半有外遇時,相關的證據蒐集跟訴訟策略較為複雜,須審慎為之,若有專業律師協助,可使當事人盡早脫離痛苦。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加入官方LINE預約諮詢 !!
    ◼LINE ID: @ hcwlawyer
    ◼蔚然法律事務所|全國執業
    ◼代表號:0972-140-288|04-22210288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手機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