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專欄 > 公司法務能代理出庭嗎?從「境外律師」爭議看律師法規範|律師推薦|律師法| 訴訟代理人|意圖營利 |2026年推薦律師

公司法務能代理出庭嗎?從「境外律師」爭議看律師法規範|律師推薦|律師法| 訴訟代理人|意圖營利 |2026年推薦律師

  • 公司法務能代理出庭嗎?從「境外律師」爭議看律師法規範|律師推薦|律師法| 訴訟代理人|意圖營利 |2026年推薦律師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某自行車零件商 A 公司因貨款糾紛,對國外 B 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金額逾新台幣 6000 萬元。A 公司律師於法庭上揭露,B 公司欲委任具境外律師資格之劉姓人士擔任訴訟代理人,質疑此舉違反我國司法秩序及相關法規。檢察官隨後針對劉男是否違反《律師法》展開調查,偵查結果近日出爐,認定劉男是以公司「內部法務」身份代表出庭,難認有「意圖營利」之犯罪行為,最終裁定不起訴。

     

    【本案涉及相關法律】

    本案核心在於不具備臺灣執業律師資格者,在何種情況下得參與訴訟程序:

    • 律師法第 127 條第1項: 無律師證書而「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此規定是為了確保法律服務之專業品質,並避免非法攬取訴訟業務。
    • 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第1項: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但經審判長許可,亦得委任非律師擔任。

     

    【法律爭議與實務判斷】

    當企業委派具法律背景但無本地證照之人員出庭時,應如何界定其合法性?

    1. 「身分」之認定:檢方調查發現,本案中之代理人雖在境外具律師資格,但在該訴訟中是以 B 公司「內部職員(法務)」之身分受僱。其領取的是固定薪資,而非針對單一案件收受律師報酬。
    2. 「意圖營利」之判別: 實務上認為,員工代表公司處理事務屬於職務範疇,若無額外收取非法佣金或以律師名義對外承攬案件,則不符合《律師法》所欲裁罰之「營利目的」。
    3. 法院之許可權: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委任非律師人員時,法院會衡量其與當事人之關係(如:是否為受僱人)來決定是否許可其擔任代理人。

     

    【律師小叮嚀HUNG&LIN】

    1. 謹慎選擇代理人:企業在面臨跨國訴訟時,雖然內部法務對案情較為了解,但為了確保法律攻防之嚴謹度,建議仍應由具備在地執業資格之律師主導訴訟策略。
    2. 確保風險規避:聘僱具境外法律背景之人員時,應明確規範其職務範圍僅限於「內部法務諮詢」。若該員在未取得臺灣律師證照前,對外以「律師」名義招攬業務或收費,公司與該員皆可能面臨刑事調查風險。
    3. 若您在處理跨國商業爭端或對訴訟代理權限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本所,由專業團隊為您提供法律諮詢。

     

    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你是蔚然要保護的人。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加入官方LINE詢問

    ◼LINE ID: @hcwlawyer (點我立即加入)

    ◼蔚然法律事務所|全國執業

    ◼代表號:0972-140-288/ 04-22210288

     

    #律師推薦#台北律師推薦#桃園律師推薦#台中律師推薦#高雄律師推薦#南投律師推薦#彰化律師推薦#2026年律師推薦

    #全國執行律師業務#律師事務所#蔚然法律事務所#洪嘉蔚律師#績優地政士

    #民事律師推薦#刑事律師推薦#家事律師推薦#移民律師推薦#商務律師推薦#勞資律師推薦#土地糾紛律師推薦#不動產律師推薦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手機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TOP